微机实习室安全守則

作者: 时间:2006-11-16 点击数:

[ 文章来源: | 文章作者: | 发布时间:2006-11-16|浏览: 373人次 ]

    一、 微机实习室是进行学生进行实习的场所,为了维护教学的正常秩序,保障人身和国家财产的安全,特制定本守则。
    
二、 安全要以预防为主,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微机实习室的安全情况,发现问题及时整改,消除事故隐患。
   
三、 机房内严禁携入易燃、易爆、易碎、易污染和强磁物物品。
   
四、 要保证微机实习室的消防通道和人行通道畅通,不准在通道上堆放杂物。
   
五、 电气设备安装、维修、拆除、焊接等作业,必须经过主管部门批准后,由符合资格的专业人员负责施工。严禁乱拉、接电线、网线、电话线等。
   
六、 微机实习室的消防器材要定期检查更换,保证随时可用。在无火警的情况下,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防器材,违者予以严肃处理。
   
七、 使用完毕,任课老师要配合管理人员做好安全工作,要关好门窗,关闭系统电源。寒暑假及节假日期间,应将不用的微机实习室门贴上封条。如需使用须经主管部门批准。
   
八、 发生事故、火警、盗窃等情况,除保护好现场外,必须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解决。
   
九、 凡违反安全规定造成事故的,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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